15. 教会该如何回应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的问题

Q


我们的收件箱里不断收到听众的来信,他们向约翰牧师提出了一些非常棘手的教牧问题。感谢大家的来信,也感谢大家的耐心等候,我们会尝试尽可能多地回答这些问题。下面是其中一个问题,来自一位名叫埃里克(Eric)的听众,他是一名牧师。“您好,约翰牧师!我是一名牧师,我想知道当一名基督徒明知不可为却有意与非信徒结婚时,应该采取什么归正措施。我们曾警告过这名信徒,但他还是选择与不信的人结合。现在他们已经正式结婚。我想问的是,我们作为教会如今该如何应对呢?

 

约翰·派博牧师的回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弄清楚,当一个自称是信徒的人拒绝教会长老的劝戒,执意与一个非信徒结婚时,犯了多少重罪啊!我只说三重。当然还有其他,但这三重足以让我们感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罪的层次

 

 


首先,这位自称为信徒的人是在违抗和悖逆神在新约圣经中的明确命令。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章39节中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在主里面的人”仅指活在主里面的人,也就是信徒,耶稣的门徒。因此,如果信徒明白这一教导,却拒绝顺从这一命令,那么她或他的行为就是在公然违抗使徒和神的教训了。

第二,也许更重要的是,它触及了问题的核心:一名信徒选择与一名非信徒结婚,表明他对基督的爱是多么容易妥协。耶稣说,从根本上说,“除非你爱我胜过爱你最亲近的人,否则你不配作我的门徒”(参见马太福音10:37)。这是耶稣放在我们心上一个惊人的宣告。但如果信徒享受一个拒绝基督的人(男朋友或女朋友)的同在、友谊和亲密关系,胜过享受基督的同在和相交,那么他们对耶稣的信心和爱就会受到耶稣的质疑——不是受我的质疑,而是耶稣的质疑。这是最根本的问题。

一个信徒怎能一面视耶稣为至宝和至深的满足,一面又拒绝耶稣的教导,以便投入一个没有信仰、对他的至宝没有一丝爱慕的人的怀抱呢?这对我来说是难以置信的。我一直觉得这不可思议。这人对基督的爱出了很大很大的问题。这是第二重罪。

第三,如果忠心的教会带领人照着神的话,已向信徒满有恩慈地阐明了神的旨意,并告诫信徒顺服基督,不要继续追求这种不合神心意的婚姻,那么这场婚姻不仅违背了圣经明确的命令,也不只是暴露出将人的情感置于基督之上的偶像崇拜之心,而且是在藐视长老的权柄,而这权柄是神为了保护羊群远离罪恶而赋予长老的。

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我事先说明这些,这样我接下来要说的话听起来就稍显严肃。

 

 

在爱中惩戒

2. 自由

 

 

我的回答是,长老们若已恳求过、祷告过、教导过,然后所有这些都被拒绝的话,你们就要将这位信徒从教会中除名,因为他执迷不悟。除名的目的是警戒不顺服的信徒,唤醒他们,赢得他们悔改顺服的心,使他们回转。

许多人并不把圣经当回事。对那些我提到的高举圣经真理的教会,他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恼怒。今天,许多自称基督徒的人认为,这种除名的做法有害无益。他们认为这么做不够宽容,甚至遭人怨恨。但这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智慧凌驾于神的智慧之上。他们用同样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不应该将这不顺服的人从教会中除名,而他当初也用同样的理由与不信的人结婚:也许神借着这段婚姻让这个不信的人回归基督。如果你让他们成为教会成员,或者保留其中一人的成员身份,也许另一个人也会成为教会成员。

而被逐出教会之人的父母或朋友,如果他们同样不认真遵守圣经的命令,就会争辩说,你把他们赶出教会,无法引领他们回转向基督。他们会很恼怒。不信的人会说你不够宽容、遭人怨恨,他们声称这样做不会带来救赎,反而会让人远离神。这就是他们要说的话。对此长老们必须有心理准备。

 

但这显然不是圣经的教导。在《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14至15节和《哥林多前书》5章4至5节,保罗提出了这种可能性和愿望,借助于这种圣洁的放逐,人们实际上会得到拯救和归正。事实上,在我的事工中,我已经看到教会纪律产生了这样的果效。教会领袖必须做好准备,面对那些自以为比使徒更懂得如何爱人之人的诋毁。
 

 

悔改归正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回答,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悔改归正是什么样子的?这并不意味着婚姻无效;这确实是一桩婚姻——一桩本不应该结合的婚姻,但现在既然结合了,就不应该破坏;它需要被神洁净。

保罗说得很清楚,信徒不应该与非信徒离婚,正如他不应该与非信徒结婚一样(哥林多前书7:12)。因此,在与非信徒结婚的罪上悔改并不包括与非信徒离婚。真正的悔改是心灵的改变,而不是婚姻状况的改变:

· 他们应该对违背《哥林多前书》7章39节真正感到懊悔和后悔。
· 他们应该承认并悔改,自己在情感中将人置于基督之上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 他们应该为拒绝领受神教会领袖的劝告而道歉,并为此感到悲伤。

而所有这些变化都有可能在婚姻完整的情况下发生。事实上,我想说的是,在这样的婚姻中的弟兄或姐妹可以对不信的配偶这样说:“我重新爱上了耶稣,我珍视祂胜过爱你,因祂是我的主和救主,我渴望重新成为基督子民的一员,我为自己与不信的人结婚的罪感到后悔,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再爱你,也不意味着我想离开你。我们有一个盟约,哪怕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开。事实上,我回归信仰意味着我现在知道如何更好地爱你。我会让你知道。希望你能接受这样的我。”

不信的配偶是否会接受你所说的这些,我们不得而知。但这是有可能的,这也是教会纪律惩戒的目标;这也是我们的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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